怎么说,导购也是在商场呆了多年的老人。
他们在商场工作,首先就要有眼力。
能从一个人身上的穿戴看出来,哪些是小康水平,哪些是屌丝,哪些又是有钱人。
一般来说,有钱人分为两种。
一种就是暴发户,出门在外,穿金戴银的,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我非常有钱。
而另外一种,就是真正低调奢华的富豪。
很显然,面前的这个男人,就是属于后一种。
陆琰身上的所有穿戴,都是由私人设计师所专门定制的。
也因此,外人是看不出什么牌子的。
但即便看不出这是什么名牌,但也绝对能瞧得出来。
这绝对是一个贵公子。
没错,有钱的人,称之为富豪。
有钱又长得帅的,就要升个等级,叫贵公子。
但还没等导购多看几眼,陆琰已经在接过水杯之后,坐到了时初夏的身边。
“夏夏,喝一口水,嗓子会舒服一些,嗯?”
毕竟这是在外面,虽然时初夏还是没打算原谅陆琰,但在外人的面前,时初夏也不会不给他面子。
抬手想把水杯拿过去,但陆琰却往上抬了一下,“你手上拿着杂志,不方便,我喂你吧?”
靠,她就一只手拿着杂志,另外一只手难道是废了不成?
但显然,陆琰拿着水杯,就是不肯给时初夏。
大有一番,她如果不答应,他就能这么一直拿着。
最后,时初夏只是瞪了他一眼,凑过去,就着水杯喝了一口。
像是小猫,趴在金鱼缸上,试探着喝水一样,小心地样子,看在陆琰的眼里,却是可爱的紧。
陆琰轻笑了声,“慢点儿喝,有点儿烫。”
此刻,站在旁边看着的导购:“……”
苍天呀,如果能赐给她这么一个有钱又帅,还那么温柔的男朋友,让她下一秒去死一死她都愿意啊!
正在这时,更衣室的门忽然打开。
“当当当,爹地,小夏夏,快看快看,是不是帅爆了!”
时晋白最先从更衣室里蹦跶出来,因为是蝙蝠衣,所以袖子这边特别地宽大。
也因此,时晋白举起手转一圈的时候,显得他整个人似乎是要张开翅膀飞起来了。
其实说真的,这件衣服,应该就是用来搞笑的。
因为不管是从外观设计,还是实用性来说,都不怎么样。
要是一般的小孩子,穿这一身,肯定是非常地滑稽。
但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人要是长得好看了,衣服什么的都只是陪衬。
而这句话,用在时晋白的身上那是再合适不过了。
这么一件滑稽的衣服,愣是被他穿出了T台秀的效果来。
顶着这么一张漂亮的小脸蛋,一出来,简直是杀伤力百分之九十九!
而不等陆琰和时初夏说话,时晋白一个侧身,挥挥手:“弟弟快出来呀,快出来秀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