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才看你落地的样子,好像有几手功夫啊,怎么?你有研究过武功?”他问道。
“那可不瞒你说,我三岁习武,七岁行走江湖,十二岁就操刀杀人,直至十七岁那年惹了个仇家,仇家请来仙人要置我于死地,好在我福大命大逃过一劫,后来我才知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所以我就走访各大仙域寻仙问道,但是道法没学几两,却学会了走黑货。”
黑袍人又拍了拍身后的背篓笑道:“这不,懂得门道的人就能在黑货上捞钱,反正我这辈子只图爽快,吃喝玩乐嫖赌样样耍个遍!”
原来也是个性情中人。
狄云枫这才瞧见黑袍人还背着个背篓,背篓里尽是珍贵的仙草灵物。
黑袍人识相地替狄云枫倒酒,并赔笑道:“白溪宗后山的奇花异草可真多,个把两个月就能采上一整背篓呢。”
来白溪山采药并不奇怪,诸多凡人甚至以此为生,只不过赶来后山采药的却只有黑袍人一位,狄云枫疑问:“后山万物有灵,你不过一个筑基修士,竟有胆子来后山采药?”
黑袍人“嘿嘿”一笑,放下背篓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长老您别看我这背篓小,但这一背篓起码值个二三百万灵石吧?”
狄云枫漫酌冷笑:“贪财可不能作为你来后山采药的借口。”
黑袍人紧眉,眼中闪过一丝狡黠,随之淡淡一笑:“真是什么都瞒不过长老您,我来,的确是找您办事的。”
狄云枫淡然道:“我不愿管太多闲事,我只晓得今夜你我应该做为酒友好谈。既然是友人,有什事情就开口吧,”他又洒脱地笑了笑:“若你的要求很无理,也许我会拒绝。但这并不要紧,你只要陪我喝酒,把我灌醉,我俩吹红了脸,凭着酒劲儿我一定会答应你。”
“长老豪爽!那我也心直口快,”黑袍人将背篓搁在狄云枫身旁,直言道:“我知长老在收集草药,便不怕险阻去后山采摘来献,只求三日后的问仙大
会长老能带我去开开眼界!”
“哦……就是此事么?问仙大会只限制修为并不限制身份,你也可自行去的。”
“晚辈想以正派仙门弟子的身份去,那样采得的宝贝就不容易被人抢了。”
这是大实话。
狄云枫沉默稍许,抬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余未央。”黑袍人答道。
狄云枫嘴角微微一翘,大袖一挥石桌上便重叠了八大坛子酒,他指着酒坛道:“若不够我还有,来,今夜你把我喝趴下我便带你一起去问仙!”
……
……
次日正午,日赛三竿。
狄云枫在一阵欲裂头痛中睁开眼睛,短暂的回忆后他才捂着肚子从床上坐起,昨夜具体喝了多少坛子酒他已经完全记不得,但他不胜酒力倒在余未央跟前那短暂的一会儿却记得很清楚。
他生平酒桌上就未曾有过败绩,昨夜算是认栽。
望着透过窗来的日光,他苦涩地笑了笑,用内力沉稳一番腹中的翻滚,深呼一口气往屋外走去,可还未等他走至门口,一阵争吵时便从外头传来:
“下流胚子,你若敢再用这种淫荡的眼神瞧我,我非将你眼珠子剜下来不可。”
“仙子你尽管动手,我余未央若敢吭一声便不是个男人!”
“你这个疯子!若不是白长老让你留下的,我非……非宰了你不可!”
“仙子莫动怒呀,小心长皱纹,坏了花容月貌,啧啧……大仙门中的妞儿长得可真俊,越看越讨喜。”
“臭男人,我就要阉了你!”
……
“咳咳!”狄云枫轻咳了两声,男女之间吵架斗嘴,再坏一点儿就会动手大家,若往好处发展便会产生暧昧,最终相恋坠入爱河。
狄云枫手中可牵过不少红线,皆是郎才女貌的主儿。余未央……长得还行,能力也不错,但就是品性差了些。
“白长老!”苏沐芸噘着嘴跑来,未等临近便一通状告道:“长老您怎将这种人给放进来了?他大清早就跟着我转,还将我替你备好的早餐全吃了,这会儿他终于忍不住狼性,妄想对我图谋不轨!你赶紧激他赶走吧,这种龌蹉粗鄙的散修若是让人发现身处东离宫,那管事的贺掌门有要借题发挥了……”
余未央也不辩解,只杵在原地隐隐发笑。
狄云枫是真真切切被喝趴下了,愿赌服输,百口也莫辩,他唯有无奈轻叹:“他若调戏你,你大可杀了他,阉了他,我只带一路,并不管他生死安危。”
“好!既有白长老这句话,那我就可要挥刀霍霍向猪狗了!”苏沐芸一怒容颜俏,气势冲冲地朝余未央走去。
余未央不逃不跑,神色无所畏惧,目光自信满满,他未等来至跟前便从怀中取出一只闪闪发亮的手镯,镯子鸡血红,品质极佳,上头圈嵌着十八颗晶莹剔透的宝石,日光下宝石闪闪发亮,配合着鸡血红玉,一会儿变换红,一会儿变换蓝,一会儿变换紫,三色摇晃切换,亮丽至极!
这东西虽是饰品,但对于女人来说却犹如稀世珍宝,甚至比一把仙器还贵重。
余未央双手奉上,并致歉道:“这一只凤血镯是我花大钱买来的,白天三色轮换,夜中七彩流光,我想来想去也只有仙子的绝美容颜才与它般配,送给你。”
苏沐芸气就这么消了,不仅是怒气烟消云散,她的脸儿上还笑开了花。可作为一个保守的女人,她至少要有些矜持,便撇过头去,冷傲道:“别以为一个镯子我就能原谅你,这只不过是你哄骗女人的手段罢了。”
“哦,那就不给你了。”余未央干净利落的将镯子收回腰包。
“哎”苏沐芸娇容尽显悔意,可物件儿已遭收回她又怎么好意思再要?她咬唇,跺了跺脚,一溜烟儿往东离宫内跑去。
余未央一眼不眨地望着苏沐芸离去的背影,嘴唇舔了又舔,舔了又舔。
“怎么?你还想吃了人家不成?”狄云枫笑问道。
“有哪个癞蛤蟆不想吃天鹅肉?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好癞蛤蟆。”
“你为何不将那稀世珍宝送给她?显然她很中意那个镯子。”
“她只中意那个镯子,而我若是还敢有非分之想,她一样会毫不留情地阉了我,而且,”余未央顿了顿,才又笑道:“那个镯子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怎能随便给人?”
“像极了婆婆留给未来儿媳妇儿的嫁妆。”
“对。”
“那万一她一开始就要了你的镯子呢?”
“那更好,那她就是我的人了。”
“可她矜持了一会儿你就将镯子收回了。”
“我拿镯子的目的压根儿就不是送人的,我只是想让她消气,莫要阉了我。结果她消气了,我就将镯子收回了。”
“呵呵呵……”
“因为我是个生意人,没有感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