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徐春雁送回家后,李锋就去了乐天建筑公司,打算和陈秀媚商量下。
地下**这玩意儿以前刘公馆那也有的,不过只有会员能进去玩,能成为刘公馆会员的都是大金主,没有gao li dai这些乱七八糟的偏门在里面,很少出事,刘佛海也因为这个生意捞得盆满钵满。
新的乐天不夜城开业后,是没打算走刘公馆那种高端路线的,还是和秦城的乐天不夜城一样,走平民路线,当然所谓平民路线不是说消费低什么人都能去玩,而是不会像刘公馆那样离谱,毕竟刘公馆主要卖的产品是“安全”,给会员提供避祸的地方,其他的一切项目都是附加的。
新乐天不夜城没打算这么搞,那意味着在金钱至上的经营模式下,不管什么人,只要花钱就能进去,比如像之前刘武周那样犯了事的。他和陈秀媚都没有刘佛海那种威望,镇不住那种大局面,如果真敢这样搞,肯定三天两头出事,用不了多久就会垮掉。
所以新乐天不夜城卖的产品就是各种各样的娱乐方式,“安全”则是附加产品,李锋也会像成立苍龙保镖公司时那样,立下一个规矩,只要来乐天不夜城消费的客人,不是那种犯了事的,那你的安全就由我负责,保证你的绝对安全。
好像和刘公馆模式没什么不同,其实区别很大,后者的服务对象是以钱来选择,如那块被拆掉的血字石碑,“罪人止步”,没钱就别想进来。
所以,新的乐天不夜城成立后,如果任由那种低端的**开进来,就很容易出事,必须要有门槛,这个就可以参照刘公馆之经营地下**的模式。
当然,这只是李锋要给徐春雁那个前夫提的条件之一。至于这个地下**,他并没有准备让乐天不夜城去经营。他不想碰这生意,**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不嫁,但毕竟是违法的。李锋的想法是把这块作为一个为乐天不夜城吸引土豪客户,提高对省城其他娱乐会所的竞争力,最多再赚点赌客们附加消费的钱,这种违法的生意还是让徐春雁那个前夫去做好了。
到了建筑公司,李锋把这个事对陈秀媚一说,陈秀媚犹豫了一阵就答应了下来。
确实像李锋说的那样,省城各种各样的娱乐会所简直太多了,秦城的乐天不夜城拿过来就是不入流的存在。新的乐天不夜城缺少一个最吸引客人的特色,到时候就算开业了,也没有优势去和别的娱乐会所争。
陈秀媚最近正在头疼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头绪,李锋带来的消息让她看到了一个以地下**作为切入点的点子,但是她又有些犹豫,因为她一直坚持不在乐天不夜城里搞违法和打擦边球的项目,因为很容易成为别人攻击的把子。
“锋子,这个王国良能放心吗?”
李锋知道她的顾虑,解释道:“这个人我已经让人去泸市暗中摸底了,同时等他跟我见面的时候,肯定也要探探他的底。如果放心的话,就让他做,我的想法是我们不插手地下**的具体经营,也不占股,只赚赌客在里面附加消费那份钱。应该能规避不少风险。何况这东西说白了真禁止不了,有钱人那么多,好赌的成千上万,我们不做别人也做。先做了看看效果,不行就关掉,管他是谁的前夫,保证乐天不夜城的利益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