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魁首?”
“再交给你一个任务,谁要是敢碰千叶小姐一下,你就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
“Yes,sir!”
那几个家伙吞吞舌头,再也不敢多嘴多舌了。
叶承欢拉开车门刚要上车,千叶喊了声:“等一等。”
叶承欢不明白她要干什么,看着千叶跑到面前,从脖子上摘掉一件玉饰放在他手里。
叶承欢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她最宝贵的皇室信物押木珠缦,也是唯一可以证明她皇室身份的信物,可见对她来说有多珍贵。
“你这是干什么?”
“这么多年我一直戴着它,它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相信它会给你带来好运。”即便叶承欢不说,千叶也看得出来他马上要干一件大事,而且是为她去干的,而且一定十分危险。
叶承欢把押木珠缦握在手里,还带着女人的体温,千叶这么做代表了什么呢?
在传统的日本习俗中,女孩子把自己最心爱的信物交给男人,往往表示把自己的心也交给了对方,更何况是一件无比珍贵的皇室信物。
不是他自作多情,而是这样的表示实在让他不能不多想,他更希望这只是千叶一个美好的祝愿,最好别再跟那种事扯上关系了。
“这东西对你太重要,我可不能要。”
“戴着它就等于我在你身边,式神不是说过了么,我是你的福星。”千叶难得绽放出一丝甜美的笑意。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叶承欢也不好再推辞了,只得把玉饰收起来:“回来后我再还你。”
“不用了,以后它是你的。”
叶承欢的心沉了下去,看着女人水汪汪的大眼睛,突然有种躺枪的感觉。
看着汽车很快驶远,千叶兀自站在那里翘望,蜜糖看看叶承欢的方向,又看了看千叶,甜甜一笑,心说看样子魁首又惹了一笔风流债,要是把那些跟他有过交集的女人加到一起,差不多可以装备一个营了。
“没办法,魁首就是一个这么魅力的男人,你看他,连走都走得那么帅。”
千叶这才收回了目光,只见蜜糖一对湖蓝色的大眼睛正上下打量自己,看得她十分不自然。
两人一起进了那座草舍,其余的七个汉子都持枪在远处警戒。
蜜糖二话不说伸手就去解人家的衣服,千叶往后退了一步。
“听说你受伤了,魁首吩咐我帮你治伤。”
“不必了,一点点小伤算不了什么。”
“那可不行,魁首的话就是命令,咱们第一次见面你总不会是想让我受罚吧。”
千叶一边接衣服,一边问道:“他真的会回来吗?”
“是的,他说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万一他要是遇到危险怎么办?”
蜜糖不怀好意的笑道:“你在担心他?”
“嗯。”千叶没有否认。
蜜糖若无其事的拿起一个水杯喝了一口,猛地被杯子往后一甩,那只杯子径直飞出窗外,只听“哎呦”一声。
千叶刚解开领口,听到声音忙把衣服裹上。
“别紧张,几个小色狼而已,千叶小姐,你继续……”
只听窗外一阵沙沙脚步声渐行渐远,到后来再也听不到了。
千叶脱掉上衣,露出纱布和绷带,蜜糖在她背后忍不住匝了匝舌:“好滑的身体,千叶小姐,你是怎么保养的?”
以千叶做特工时丰富的阅历,出席各种盛大的社交场合,在众多神秘大佬之间长袖善舞、肆意游走,一向都从容不迫。
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叶承欢和他这帮古怪的手下面前,她就好像没穿过衣服似的。
这些人看人的时候不是往衣服里看,而是直接往肉里抠。
“麻烦你可不可以快一点。”千叶低头道。
蜜糖一笑,开始给她换药一边说道:“千叶小姐是第一次受枪伤吧?”
“是的。”
“听说你曾经是著名的特工,一个特工没有受过枪伤,让人很难理解。”
“特工不是军人,只要受过一次枪伤就一定是暴露的时候,那往往是致命的。你一定受过伤吧?”
“当然,做军人哪有不受伤的。”
“都是枪伤吗?”
“不全是,但枪伤居多,好多次都和死神擦肩而过,但随着战斗经验越来越丰富,受伤的几率也越来越小了。”
“一个女人为什么要做佣兵?”
“我不觉得做佣兵有什么不好,做佣兵可以赚钱,赚到很多很多钱,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收获成就感。”
千叶一皱眉,她从来都不觉得在战场上杀人居然也能收获成就感:“成就感?”
“特工的成就感是出色的传递情报,医生的成就感是治好病人,商人的成就感是积累财富,佣兵的成就感是赚钱和杀人。”说到这儿,蜜糖已经麻利的帮她处理好了伤口,“我给你用了速效生长剂,3小时之内伤口就开始生长,最多不超过3天,你就枪伤就会消失,看上去就像没有受过伤一样,保证不会留下难看的疤痕。对我们女人来说,疤痕就是噩梦,你懂的。”
千叶穿好衣服:“看起来你对你们的魁首很忠诚。”
“绝对的忠诚来自绝对的恐惧,当然,还有比金子还要贵、比血还要浓的情谊。事实上,不光是我,黑暗风暴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