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又出乎叶承欢的意料,这老头子一向不看好他跟丁香的关系,可又拿这对打不散的野鸳鸯没办法,虽然叶承欢是风云会的大恩人,要是没他风云会早就全盘瓦解也说不定,但司马风云对他一向没有好感,没想到今天会叫他“叶先生”。
叶承欢点了点头。
“给叶先生看座。”司马风云吩咐一声,立刻便有人搬来椅子请叶承欢坐下。
叶承欢诧异的看了看丁香,丁香则给他个放心的笑意。
司马风云来到大厅中央,深邃的目光从众人身上一一扫过,然后才清声道:“今天大家都到齐了,我有些话要说。”
大家都正色凝立,认真听着。
司马风云的声调再也不是那么高亢有力,反而透着世事无常的感慨:咱们大家都是江湖人,可大家有没有想过什么是江湖?
什么是江湖?人即是江湖。
什么是江湖?恩怨即是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只要有人,就会有恩怨。人之悲哀,就在于江湖。
江湖是美丽的,在深夜的街头独自挥舞着刻着自己名字的剑,像风一样潇洒;江湖是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师友至爱喋血黄沙,为报仇也只能十年面壁。
这就是江湖。
在江湖里,你可以和你的爱侣双剑合璧,共奏一曲“笑傲江湖”。
也可以凭着自己的绝顶聪明,找寻传说中的秘籍,练就绝世的武功。或者开山收徒,成为受人景仰的宗师。
也可以打一把自己的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成为传说中的孤独剑客。
但我最欣赏的一句话还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听到这儿,很多人都能从司马风云的话中听出凄凉之意,身体里的某根弦不由得一紧,鼻子有些酸涩。
我司马风云在江湖漂泊了三十年,五十几处刀疤,三个枪眼,旗下帮会二十几个,手下弟兄上千人。
挨过老大的鞭子,黑过老大的钱,杀过自己的兄弟,也被最信任的兄弟出卖过。
想当年拿着一把斧子,一个人砍过一条街的人。也想丧家狗似的被人追杀过。
当年在龙都一手创立黑金会,成为龙都第一大帮派,风光一时无两。
我以为每个人都怕我,只要我愿意,可以让任何人人头落地。
可是后来被人出卖,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被人从龙都追杀到燕京,一觉醒来原来的一切覆水东流,好像做了场梦。
我用十年时间在燕京闯出一片天地,风云会从当初的几个人到现在几十个堂口,上千号兄弟,其中的甘苦就不必说了,东山再起绝不是一句空话。
我亲手杀了当年出卖我的兄弟,也差点儿葬送了我女儿的性命,这就叫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都说混黑的没有好下场,到现在我很欣慰,起码我还活着,我女儿还活着,诸位也都活着。
三十年来,我几次沉浮,什么桥都走过,什么风浪都见过,什么滋味都尝过,如今我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承蒙各位兄弟看得起我,大家跟了我这么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句‘谢谢’当然不足表达我的感激。我只能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兄弟们对我的好处我会永远记得。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老了,有心无力,这个世界是年轻人的,我要是还占着这个位子,风云会只能江河日下,大家也不会再有什么前途。
所以,今天我想正式宣布,我退出风云会,从今以后,风云会的龙头由聂小青接掌!
这番话说出来,众人除了伤感之外并没多少惊讶,显然他们之前就知道这样的结果,唯一被炮轰了似的只有叶承欢一个人。
不是他少见多怪,这尼玛听起来就像个笑话。
司马风云一向野心勃勃,风云会重振后在燕京黑道几乎找不到对手,他居然会在最辉煌的时候选择退出,叶承欢打破脑袋也没想到!
更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没把风云会交给自己女儿,反而交给一个曾经的死敌聂小青,天下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么?
“都准备好了吗?”司马风云向一个手下问道。
“准备好了。”
“时辰差不多了,那就开始吧。”
一行人穿过正厅,来到后厅,这里的布置和前面全然不同。
不明情况的到了这儿还以为是间道场。
室内以四方桌叠成三层式的供奉台,最上层供奉羊角哀,左伯桃,中层供奉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下层则供奉前五祖及后五祖。上述牌位均用黄纸写上红字,供桌之前设一纸塔,塔门写上“高溪塔”三字。供桌两旁放置刀棍各一,称为“洪门刀”及“龙凤棍”。
供桌中央设一“木杨城”的木斗。其下横放木板两条,称为“二板桥”。
进入室内的门称为“洪门”,由扮演“天佑洪”的两个人分别把守左右,意即一进“洪门”,便终身成为“洪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