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向导介绍,要是在白天,沙漠深处偶尔会出现“海市蜃楼”的奇观,或楼台殿阁,或都市风光,稍纵即逝,如梦如幻。
坐在高高的驼峰上,林佩珊也从开始的陌生和不安,渐渐融入到这片瑰丽的景色中,优美逶迤的沙丘就像是大海掀动的波澜卷起千堆雪浪,蜿蜒起伏、雄姿奇伟;俯瞰脚下,沙漠的沟沟壑壑宛如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千姿百态。
仰望苍穹,禁不住浮想联翩,思绪万千。遥想当年王昭君,那个身披红毡衣,怀抱琵琶的汉家女子,孤身进大漠,用她娇弱身躯为汉匈之间,换来40年和平的古老传说。
仿佛看到黑暗中不远的高处站了一个女子,正静静地仰头凝视着这幕绚烂的情景,她一身长裙,亭亭玉立的站在那里,顾盼之间她宁静的眸子是那样的清澈明媚。
林佩珊不禁在想象,当年的王昭君,夜里思乡、仰望星空的时候,是否也是这般模样,这样含情、这样动人。
思绪,在幽远空旷的大漠夜色中恣意放逐着……
正自感怀的时候,忽然响起一阵枪声,她愕然回头,只见一个佣兵正举着冲锋枪对天射击,嘴里骂道:“妈的,太安静了,我讨厌安静!”
“比尔,为什么不来一首?”另一个混蛋怂恿着。
这个二百五的家伙二话不说,扯脖子便干嚎了起来,唱的是美国著名硬派摇滚乐队枪炮与玫瑰的名作《毁灭的欲望》,甚至还把冲锋枪当吉他,一边干嚎一边跟着节奏摇摆,好似一个重度癫痫症患者。
林佩珊暗暗蹙眉,一帮煞风景的疯子,没办法,要想让一帮佣兵像大学教授那么有素质,实在是太难为他们了。
“你他妈唱的真难听,好像大便干燥一样。”
“托尼,你个狗娘养的,你他妈怎么不唱。”
“我唱的比你还难听。还是让咱们的魁首来一曲吧,不用怀疑,他是活着的猫王。”
“酷!魁首,来一首吧。”
“来一首!”
这帮混蛋纷纷鼓动起来。
林佩珊侧了侧脸,用余光瞧着身后的男人,没想到这家伙还会唱歌,认识这么久还真没听他唱过什么。
于是,好奇心也给挑动起来,“那你就唱一首吧。”
叶承欢一笑:“别听他们扯淡,我哪会唱歌。”
林佩珊几分寡淡的:“是不想还是不敢?”
叶承欢裂开嘴角一笑,“唱得不好可别吓到你。”
说罢,他便从容的哼唱起来。
一个纯净到一尘不染、带着沙漠般的沧桑和月光般的柔美的男声,仿佛从天国里倾泻而下,仿佛是上帝的眼睛怜悯地注视着人类。
一声,只一声,就让林佩珊骤然有一种灵魂之门被撞开的颤栗,让她又感觉自己像一个失重的物体被一种神秘的引力带到了没有现在、没有未来的时空。
这是一种什么声音?时而像露珠的呢喃,时而像岩浆的涌动,时而让人幻入远古的星空倾听上苍的咒语,时而让人在潮水般恢弘的气势里感受生命的悲壮和雄性的本色,向往豪迈人生!
林佩珊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只是第一时间觉得这是她需要的声音……真切、动人,又是那么纯净、柔润、坚实、宽阔!
无论你去何地。
无论你做何事。
我都将会在这里等你!
无论怎么样。
无论我多悲伤。
我都将会在这里等你!
我始终都认为。
我们的感情会天长地久。
我听见你的笑声,我品尝眼泪。
但此刻我已不能接近你。
哦,宝贝,难道你不知道?
你已经使我着迷。
……
一曲终了,没有掌声,没有欢呼声,人们一下子都沉默下来,浸润在缠绵悱恻的歌声里无法自拔。
“我唱完了,是不是吓到你了?”直到叶承欢的声音再次响起,林佩珊才忽然从感动中抽出身来,这才发现眼睛里湿漉漉的。
“还好。”她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声,便不再言语,但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
叶承欢的歌声打到她了,一首歌胜过一万句“我爱你”。
两个人都良久没有说话,彼此的心里都在想着一件事,希望这片沙漠永远也走不到头。
有美女相伴,有一帮混蛋插科打诨,沙漠的路程并不乏味。
也不知走了多久,向导忽然往前一指:“北风之神大人,您看,前面就是灵媒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