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刘氏那边回来,金宝珠的小脑袋瓜子就没停过的运转。
安氏以为女儿是犯困,就没管她。
直到晚间吃饭的时候,连饭桌上都没看见小包子的身影,她才钻进房里去找。
可惜金宝珠这会儿并不在西厢,而是在金大喜的后厢房,手里拿着一块黑乎乎的炭块儿,正全神贯注,埋头苦干。
金大喜从学堂回来就说要去一趟镇上,是以这会儿还没回来,也不知道小包子正独自一人大刀金马的坐在他的书桌上挥毫泼墨,不对,应该是挥手抹碳。
安氏找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小东西手上脸上都是黑乎乎一片,袖子上更是抹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
安氏心疼不已,想着小叔子买点墨回来不宜,心里有些生气女儿的不懂事,“宝丫头,你怎么能……”
话说一半,她就看见女儿手里抓着的一块木炭,还有书桌,地上,都是碳粉抹过的痕迹。
金宝珠看着自己的杰作,心里喜不自胜,没想到她娘突然就闯了进来,抬头一看,外面天都擦黑了。
“娘,你是来叫我吃饭的吗?”金宝珠看到了满地狼藉,知道她娘肯定憋火,就讨喜上前,一双水杏眸,使劲儿眨巴。
安氏看着这样的女儿,斥责的话到了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嗯!你这丫头,走吧!赶紧洗洗先吃饭,吃完饭娘带着你来给房间打扫打扫,免得你四叔看到收拾你。”
金宝珠噘嘴,“我四叔才不会收拾我,他只会收拾哥哥们。”
安氏一脸慈母笑。
金宝珠拍拍胸口,那里面的东西,可是比她自己还要宝贝的大宝贝。
秋收已经差不多结束了,家里人闲暇时间也多。
安氏跟林氏每日里吃完早饭,就坐在院子里秀秀帕子,做做针线活儿,至于小王氏,东家溜达一圈,西家晃荡一趟,也不知道在干嘛!
家里没啥事,王氏也不管,任由她去。
金宝珠这些天一直都在忙,她那天在金刘氏那边看见的络子,让她想起前世上大学的时候,宿舍一个女孩子创业,做一种叫做梭编的手工艺品,在某宝上开了个网店,而且每天晚上都会直播做。
她看着好玩,也跟她学。
后来俩人还合伙搞了一个手工创作工作室,那时候简直是啥都做,虽然她不指望这个赚钱,可是她喜欢不管做什么都做到完美。
一时间,倒是名利双收,还收获了一大批志同道合的朋友。
一想起这个,金宝珠大哭我的存款啊!我的几万块的包包啊!我的一整墙的高跟鞋啊!真是要了老命啊!
那天在金大喜的书房,就是为了画一个梭子的细节图,还有一些梭编技巧,毕竟太久没上手了,还是有必要仔细思索一番的。
在这个没有塑料制品的时代,她想着如果有玉石,倒是可以请雕刻大神搞一个,可惜她是身无分文,寸步难行啊!
后来倒是突然想起以前那同学给她看过一个木质梭子,脑子里灵光一闪,手上木炭肆意游走,一个木梭子跃然纸上。
当然了,她金宝珠的脑子可以辛苦,身体就算了,毕竟养福气很重要。
于是乎,某个不需要养福气的人就要理所当然的当一波苦力了。
兰家的竹篱笆门又被敲响了。
兰霁听着咔咔咔的声音,心里一阵紧张宝珠妹妹喜欢我好看的样子是吧?那我……
他一边傻乐一边整理褶皱的衣袖,直到打开门看到那粉嫩软糯的一团时,心里一下就松了一口气。
他苦笑。
金宝珠却看见了,不解的问,“霁哥哥,你笑什么?”
兰霁回神,才发现自己竟然对一个四岁的小姑娘有了非分之想,对,就是非分之想,心里恨不得掐死自己,真是个畜生!
可是当他侧头看见那一抹粉嫩的时候,又想唉!为了宝珠妹妹,当畜生又何妨?
随即不在胡思乱想。
金宝珠今天来的比较晚,所以她让七哥金玉陪着一起来的。
一是太晚了,而是也怕村里人闲话,三是怕自己为了的这个傲娇小相公不好意思。
没错,对金宝珠来说,兰霁就是她未来的相公,而且必须是。
她上辈子可是很强势的,这辈子立志要把兰霁培养成一只只属于她金宝珠的小奶狗,享受一把富婆的待遇。
可是,多年以后的每个晚上,她都对天仰叹,造孽啊!一定是养殖手法出了问题。
进屋闲话几句,她就跟掏出胸口的图纸,打算谈正事儿。
结果……
兰霁打开纸张,一脸懵逼,“宝珠妹妹,你……这是……”
金宝珠是个急性子,最受不了别人吞吞吐吐,尤其是这个人还是要跟她共度余生的,随即一把扯过图纸,本打算教育兰霁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