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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对蒙古用兵(1 / 2)

陕西,如今真正彻底成为了张弘斌的私人地盘。

在万众瞩目下,张弘斌登台祭天,正式称王,建王国曰秦,他便是秦王。

这个称号在历史上是比较特殊的,最初战国时代的秦王,那就很容易联想到秦始皇;唐朝时代也有一个秦王,而且也只有唯一一个秦王,那就是李世民,在他之后所有的子孙后代没有一个封秦王的。

张弘斌号称秦王,多多少少透露出一种势必要夺取天下的野望。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别人国家里面称王,这本来就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除非大明朝真的窝囊到,居然认可并且默认张弘斌的这个王爵。只是既然‘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不割地不和亲’这样的言论和誓言都能够说得出来,而且一代又一代能够贯彻下去,想来大明也不会随便触碰这个底线的。

大封臣子那是必然的,最高机构也必须要重新设立。

当然,自然不可能按照大明的那一套,奈何手中臣子大多对政治机构的概念很笼统,也说不出怎么样的行政构成比较合理。在他们的眼里,大明的行政机构,也就是内阁就很合理,主要是这个机构可以给他们这些臣子带来更大的权力。

内阁嘛,张弘斌后期或许会考虑,但前期他不希望有任何掣肘,尤其一个两个目光都有很大的时代局限性的情况下。好歹,得让他们的思想进步一些,看问题的角度全面一些,张弘斌才会对设立内阁进行考虑。

实际上就算不设立也没什么,满清就不设立,最初的军机处也仅仅是处理军事问题,后期没落了才逐步成为类似内阁一样的东西,当然严格来说还是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新的政权,本来就代表着新的执政理念,新的行政模式,对此谁也不干有怨言,省得落人口舌。

和内阁比起来,各个部却是率先建立,其实是更加完善。作为政治机构的最高权力部门,张弘斌在君王这个最高统治者下面,设立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教育部、军部、公安部、工商部、卫生部、人事部、财政部和外交部这十一个部门,比大明的六部多了五部。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这是司法裁定的最高部门,下辖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检查局、信访局和反贪局三大机构。

有意思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其下属机构的职员并非是在官员之中选拔而出,而是在百姓之中选举产生。好吧,现阶段产生的差不多都是地主老财,至少也是地方有威望的士绅。至于百姓,其实还不敢投票,也不敢给自己选官。不过没关系,士绅都有着他们的利益诉求,而地方官员的存在,会多少危害到他们的利益,尤其是贪官的话。

在这样的前提下,只要杜绝本地人在当地当官的情况,那么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士绅们会千方百计的,把这样的官员拉下马。故而想要获得舒服,屁股最好干净一些,否则士绅们有的是手段,让胆敢朝着他们伸爪子的官员下台。

初步是这样确定,后续还要陆续完善各种法制法规,毕竟就算张弘斌给了士绅那么一个权力,但这个权力如何使用,却是必须要掌握在他所能够控制的范围,省得被士绅们滥用导致不好的后果。

原本培训的预备役官员,也陆续上任,当然是从最基层开始做起。至于高级的官吏,一则是在原本的官吏的基础上经过考核审理之后,再行任免;二则是在现有官吏,包括上位了两个多月的新公务员里面,选拔最优秀的一批进行填补,而在那么多人里面,李岩赫然在内,此刻已经从最基层的公务员,等级为某个县城的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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