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优势是有超越这里的人智慧,只要好好利用,必定可以有所成。小维想到这,脸上不免雀跃。
小维想到就去做,计划就这么定,重重一拍桌子,把小天吓了一大跳,也疼得自己嗷嗷叫了两声。
“小天,我去买笔墨。”说完扶着自己的左手,一阵风就出去了。
“真是败家。”小天知她没那么快回来,将小维未喝完的药拿去温着。
果然等小维将宣纸和笔墨买回来时,天已经黑了。
小维几天不出门,倒是遣小天没事往百草堂去当林怜跑腿,至少要混一个脸熟,还说自己的大业就靠他了。小天似懂非懂,还是听话照做了。小维觉得小天有时候太过固执,有时候又很狡猾,有时候又太过沉闷,不过怎样的小天,都有一个好处,就是听话,尤其听自己的话,所以小维很放心把这个重要任务交代小天,还说自己的未来就靠他了,直到小天重重点头承诺,小维才将刚买的笔墨宣纸回房专心去写她所谓的计划书。
第四天后,银瞳终于憋开林怜的矜持和规范,离开百草堂,去小维的四合院找它病人去了。小天把四合院整理得差不多,每天除了往百草堂跑,就是做饭送到小维门口。
“林姨。”看见银瞳摸上门,小天乖巧的叫人。小天早就已经和银瞳熟悉。林姨是小维教小天叫的,林怜已有二十多岁了,在天朝女子这个岁数通常已经为人母。称呼是拉近距离的关键,小孩最能让人放下戒心,所以小天成了小维的使者。事实证明小维是对的,一声林姨的确把小天和银瞳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小维呢?”银瞳不用小天回答,鼻翼动了动,已经循着味道,往小维所在方向走去。
“姐姐在厨房。”小天低头的引路。
小维将自己锁在房里几天,终于出了房门,小天天天送饭,那味道千篇一律,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小维第一件想做的就是吃一顿好的,梳洗好了便往厨房,想要亲自下厨。
小维难得有兴致,正在煮水煮鱼,双手合力将锅拿起,正要往碗中倒油,期待着那象征美味的滋滋声。
“住手!”银瞳大声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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